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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職訓補助課程 > 學員補助辦法
參訓學員需先繳清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
(一)一般身分參訓學員補助80%訓練費用:
-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一般參訓學員須先繳付100%訓練費。
-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一般參訓學員先行繳納100%或50%訓練費。
(二)全額補助對象之參訓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
- 學員屬特定對象(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更生受保護者))。
- 中低收入戶。
- 65歲以上者。
-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監護人。